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文件
数理院字〔2022〕14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菁英班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学科特区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奖励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夯实数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菁英班专项奖学金是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学科特区建设出资设立(以下称菁英班专项奖学金),旨在奖励综合优秀或单项成绩突出的本科生。
第三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菁英班专项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 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在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菁英班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可申请菁英班专项奖学金。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五条 菁英班专项奖学金奖励额度:1000元每人,每年总奖励人数不超过4人。
第六条 申请菁英班专项奖学金,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以及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上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五)年度科研工作得到导师的肯定;
(六)综合素质要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10%;
(七)达到菁英班专项奖学金其他条件要求。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菁英班专项奖学金:
(一)以地大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是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
第三章 评审时间与程序
第八条 菁英班专项奖学金一般在每年11-12月份进行评定,特殊情况下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九条 菁英班专项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菁英班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二)征得班主任、导师意见后,数学与应用数学系经讨论推荐产生初步名单,报学院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院原则上在12月对菁英班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在菁英班专项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24日起实施,由数学与物理学院解释。
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2年12月24日
主题词:菁英班 奖学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