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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菁英班”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人:王希成发表时间:2023-09-04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文件

数理院字〔20211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菁英班”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文件(数理院字〔202111号),为更好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菁英班的内部管理,采取师生双向选择办法,为数学菁英班学生从专业分流后配备科研导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选拔要求

1)以优良师德师风要求自己,切实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潜心治学,为人师表。

2)指导老师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师德良好、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积极关心学生发展。

3)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增强学生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提升学生的科研潜力与能力。

4)原则上为全体数学专任教师和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数学学科科研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副教授职称,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导师主要职责

1)品德教育:导师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风范和职业素养影响学生,使学生不仅学会做事,更要学会做人。

2)学业指导:指导并督促学生学习,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实现学习目标,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具备独立学习能力。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专业方向选择等进行引导。

3)专业引导:导师要了解本专业研究内容、现状与发展方向,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结构。根据学生在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个性差异,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

4)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学生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促使学生能有效地开展项目的研究。

5)导师每个月对学生至少进行2次指导,且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不少于10次。

三、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1)学院按照年度定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奖励,导师需要在每年年底时把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业绩证明提交给学院办公室。

2)学院根据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获得的各项成果(竞赛获奖、资格证书、社会实践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报告等),对导师将给予一定的酬金补贴。年度考核优秀:500/每名学生;年度考核合格:300/每名学生。不称职导师取消其担任数学菁英班科研导师资格。导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评优的依据。

四、双向选择程序  

1)教师自愿报名,数学与应用数学系负责资格审查,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导师的聘任名单。

2)数学与应用数学系向菁英班学生提供导师的个人资料、研究方向、以及相关要求。菁英班学生与导师们进行双向选择,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由院(系)负责安排导师。  

3)导师与学生选配关系一经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师生关系。若有特殊原因要求更换导师者,须是学生本人提出、师生双方均同意前提下,数学与应用数学系作统一调整。

4)为保证导师的育人质量,每名导师每届可招收学生1-2名。确有科研需求和项目支持的导师,可多招收学生,但每届本科生数量一般不超过3名。

5)公布录聘导师及学生名单,聘期为两学年。

五、组织保障

1)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办法。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学生对导师制实施的反馈意见。

3)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对导师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数学与物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

 

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11112

 


  主题词数学菁英班  导师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111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