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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物理学院关于印发《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王希成发表时间:2023-09-04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文件

数理院字〔202014

 

 

数学与物理学院关于印发

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管理,完善我院研究生管理制度,使得研究生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0930

 

 

 

主题词研究生  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0930日印发

 

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是数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共同享有的教育资源,是本院在校研究生自主学习、自主提高的重要公共学习场所。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严格遵循“申请准入、权责对等、人人参与、共同管理”的原则,所有研究生需自主向学院提出申请,审核获批后方可进入办公室学习、生活。所有研究生须积极参与并服从学院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相应的行为守则。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全体成员。

第二章研究生工作室卡位申请管理办法

第四条 自主申请

研究生工作室严禁私自占座,研究生进入工作室前必须填写《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表》,经本人导师同意并签字确认,经系、院审核通过后安排办公室卡位(见附件一)。

第五条 物资备案

每名研究生的工作位置固定,每个椅子和工作位编号固定,由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和检查,未经学院办公室同意,桌椅、座位严禁私自调换;其他时间学院将根据情况不定期清理;个人连续五个工作日无故不使用办公室卡位,学院办公室有权收回其使用权。

第六条 离校转让

每年6月份为研究生工作室的集中清理时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毕业离校前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及时清理工作卡位的私人物品并交归还相应学院物资(电脑),取消备案以便下届研究生继续使用。

第三章研究生工作室组织纪律管理办法

第七条 研究生工作室打卡登记

研究生工作室开放时间为8:00~23:00,研究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工作室学习,学习时间外出须向导师请假。每名研究生必须每日在工作室打卡签到,除申请外出实习的研究生外,个人连续五个工作日未至工作室打卡,学院办公室有权收回工作室卡位使用权。

第八条  研究生工作室内禁止娱乐活动

研究生工作室是学习场所,研究生在工作室不得进行与学习和科研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工作室内从事娱乐活动(玩游戏、看电影、打扑克等)影响他人学习。

第九条  保持研究生工作室安静

进出工作室须保持工作室安静,在工作室内须保持手机静音,禁止在工作室内接电话、聊天、喧哗,禁止在工作室内使用音箱。

第十条  维护良好卫生环境

(一)工作室公共区域包括室内过道和书柜。公共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堆放杂物(包括雨具、废弃书籍、报废电脑等)。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负责打扫和维护。

(二)个人区域包括每位研究生的卡位桌面以及卡位前对应区域。个人区域要求不能堆放除了学习用品以外的物品,书籍需要使用书立或者整齐摆放。

(三)注意保持个人区域的整洁卫生,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所有物品要按类各归其位,不得随意摆放或擅自挪用。

(四)注意仪容仪表,工作室内不允许穿拖鞋、穿背心。

第四章研究生工作室安全隐私保障办法

第十一条 安全隐患排查

(一)工作室禁止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配备个人电脑和使用插线板,需要走线整洁,排除安全隐患。

(二)爱护室内各类物资设备,妥善保管工作室内桌椅、电脑等硬件物资,如有损坏要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汇报,属人为损坏的应进行赔偿。

(三)严禁擅自搬动室内的计算机等设备、随意对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等硬件操作。设备发生故障,要立即向系主管教师汇报,不可擅自处理。

(四)注意个人使用的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室的仪器、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小心的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得随意摆放。

第十二条个人物品隐私保密

(一)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如确因学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进入须有专门人员陪同并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二)严禁非本工作室人员直接或间接对工作室内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三)禁止任何人将工作室内的资料、文档、数据等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四)工作室电脑为非涉密电脑,禁止处理、存储和发送涉密信息,违者后果自负。

(五)个人负责本人物品、资料、数据的安全防范,注意个人电脑的病毒防御;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

(六)不允许任何人在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五章研究生工作室负责人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建立值日制度,由研究生会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人数情况进行合理分组,

并将分组情况在每学期初公布在工作室墙壁上。

第十四条值日人员应将每天打扫情况及时反馈在值班签到表格上,供全体研究生监督。如不填写将视作当天工作没有完成。

第十五条值日人员每天晚上工作室关门前完成工作室的常规打扫,注意保持工作室公共区域的清洁;值日人员在其他人员均已离开工作室后方可离开,离开时应注意关闭电脑、日光灯、风扇、空调等所有电器,锁紧门窗。

第十六条值日人员每天注意工作室的防水、防潮、防火、防盗工作,如遇下雨需及时关闭工作室门窗。

第十七条长短节假日期间如有同学需继续到工作室学习工作,则应与当天值日人员协商后,值日工作照常进行。

第十八条工作室负责人每周一和周四早上8:30前完成工作室的卫生检查;并有义务督促工作室各成员对个人工作区域进行清扫整理。

第十九条  若发现办公设备(照明、风扇、电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工作室负责人员应立即向学院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授权研究生会对全体研究生进行监督和落实,相关检查和考核要求见“卫生检查细则”与“奖惩制度”。

第六章卫生检查细则

第二十一条 地面卫生

(一)地面应保持无明显污点、纸屑、积水和其他杂物。

(二)垃圾纸篓及时清理,不得溢出洒落;日常摆放时应放在工作位内侧,不得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二条 墙壁与天花板卫生

(一)墙壁、墙角、天花板等应保持无蜘蛛网、无积尘和明显污迹。

(二)墙上不允许随意张贴,乱涂乱画。

第二十三条 门窗卫生

(一)门窗玻璃必须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和修复。

(二)门窗应无明显积尘、污迹,玻璃无污点。

(三)窗台上不得摆放任何物件,并保持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第二十四条 桌椅卫生

(一)桌、椅、柜及其办公用具(电脑主机、显示器、文件夹)等表面无积尘、污迹,摆放应整齐,做到人离即归位;

(二)工作位上只允许摆放电脑、台历、纸笔、茶杯等学习时所需的物件,桌面整洁、无零食(咖啡、水果、小吃)及杂物。

(三)桌上物件应分类摆放,整体协调,不显零乱。所有文献资料、参考书籍等必须采用书架排放整齐;每天离开后,桌面物品必须归位,桌上不得留有物件分散摆放。

(四)工作位下方物资不允许杂乱堆放,所有物件必须装箱、整齐排列。

(五)抽屉内卫生暂不在日常考核范围内,但不得将食物等容易造成室内异味或对文件有破坏作用的物件放入其中。

第二十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

(一)工作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所有电源、电线、插线板、网线需要定期检查,严禁裸露或杂乱摆放。

第七章研究生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学院办公室对研究生工作室负有全面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院办公室对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成立并授权由研究生会牵头的学生定期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每周对各个工作室进行检查。研究生会负责通报每次检查情况并提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  采取按月积分考核制,每月初每名研究生满分100分,考核扣分标准见第三十条,可以出现负分。90~100为优秀,60~89为合格,60以下(不含60)为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具体检查项目及考核点根据卫生检查细则制定。每次检查将根据每名研究生的个人卫生以及公共区域卫生情况进行评分,其中公共区域检查情况直接与值日人员挂钩,由所有值日人员共同承担扣分。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主要考核方向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点 扣分额度
个人区域 个人卫生 地面无纸屑、灰尘、污点桌面和桌椅无积尘、污迹 5
物资摆放人离归位 桌椅摆放整齐,人离归位物资分类摆放,桌面整洁桌面无零食及杂物电脑机箱、水瓶、垃圾桶摆放到位书籍及其他小物件务必装箱摆放 5
安全隐患 大功率电器、线网排布、人离电断 20
整改情况 整改态度、执行情况 10
公共区域 物品摆放 拖把、扫帚、走廊物品(雨伞)等摆放 5
地面卫生 地面无纸屑、灰尘、污点
墙壁卫生 无蜘蛛网、无积尘和明显污迹
门窗卫生 无明显积尘、污迹,玻璃无污点
安全隐患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电缆杂乱摆放安全环保、人离电断 20
值日情况 按时值日、及时督促 10

(一)研究生个人区域卫生情况经检查不合格次数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将取消该研究生的工作室卡位使用权,由学院办公室回收卡位。

(二)学院每月28日对本月全体研究生评分情况进行公布,同时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对每月不合格的研究生提出批评。

(三)研究生工作室的检查情况将由学院进行备案,作为研究生培养期间个人中期考核、中期评定、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数理学院办公室所有。

 

 


 

附件一

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室使用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所在专业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号

 

出生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导师

 

QQ号码

 

意向位置

 

邮箱

 

使用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导师意见

 

 

签名:

日期:

 

系主任意见

 

 

签名:

日期:

 

院办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工作室座位调整是否服从学院安排:是()否()

注:请用A4纸张打印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