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文件
数理院字〔2022〕9号
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有序开展,保证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及《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地大校办[2018]54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在2020年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目前情况重新制定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额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标准:硕士生,2万/人,博士生3万/人。
二、评定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
三、评定范围: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及博士生。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院要求产生最后的推荐名单;博士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当年的要求进行评定。
四、 评定条件: 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绩显著;
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研究生年度参加学术会议1次及以上或参加学术讲座6次及以上方可申报。
6.学术基本条件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文件执行。
五、 国家奖学金的考评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
Ⅰ.思想品德 (10%) | 1.政治素质及道德修养(1分),2.治学态度(2分),3.组织纪律(1分),4.先进荣誉(4分), 5.社会工作(2分)。 | |
Ⅱ.学习成绩(30%) | 6.学位课程 | 学位课平均成绩乘以20% |
7.选修课程 | 选修课平均成绩乘以8% | |
8.英语六级或英语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5以上(2分) | ||
Ⅲ.学术表现(60%) | 9.论文、专利、科技奖励(50分),10.科技活动获奖(10分) |
六、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1.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学校下达评选名额后,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学院组织对我院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
2.申请要求。研究生本人按时、按要求申请,导师推荐;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申报。凡无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计分。
3.评选流程。研究生会根据本规定计算申报研究生的总积分,并给出相关排序,并在研究生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会的排序并兼顾专业平衡,确定本年度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将评定结果公示5天以上,若无异议,学院将获奖者人选上报研究生院。
4. 最终确定。校评审领导小组、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最终公布获奖名单,并将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个人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择期进行统一表彰并发放奖学金。
5、 对国家奖学金评定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七、附加要求 :
1. 提交的材料以规定截止时间为准,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者一律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 以上所有评比业绩均以进入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工作为准,成果和获奖的内容必须与研究生的专业方向一致,本科阶段获得奖项或发表论文不计入奖学金评审之中。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纳入研究生奖励系统中,研究生个人在学习阶段内,每年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捐赠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4. 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5. 本细则从2023年开始施行,解释权属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2年10月24日
主题词:研究生 奖学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2022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一、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估指标说明
1、思想品德(4分)
(1)政治素质及道德修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表现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得1分,
(2)治学态度:诚实守信,学风良好,遵守学术道德,得2分,
(3)组织纪律: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无违纪行为,得1分。
2、先进荣誉(4分):
获得国家级4分,获得省级3分,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各类集体奖冠军及校级以上奖励者得2分;获得校级各类单项奖,团体奖亚军,优秀组织者等得1分;获得校团体三等奖及其它校级奖励者得0.5分。
3、社会工作(2分,各项得分不能累加,在校外兼职工作的不加分)
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研究生科协主席、副主席及班长者得2分;
担任院研究生分会主席、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校研究生会、分团委、研究生科协部长者得1.5分;
担任校研究生会、分团委、研究生科协副部长,副班长、团支书者得1分;
班委、支部委员得0.5分;
在校外兼职工作的,给学校或学院带来正面社会影响的得2分,以相关新闻报道(需出现中国地质大学或中国地质大学数学与物理学院等字样)为准。
4. 课程学习成绩 直接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5.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得授权专利的计分标准(第一作者且地大为第一单位)
(1)期刊按照学校期刊分类文件认定:T1类50分;T2类40分;T3类30分;T4类20分;T5类10分。
(2)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等同T2;国家发明专利等同T4。
(3)该项只能就高计分一次,不能累加。
6.各种研究生科技活动、科技竞赛获奖(10分)评分办法(第一名)
获奖等级 | 国家级一等 | 国家级二等 | 省级一等、国家三等 | 省级二等 | 校一等、省三等 | 校二等 |
分数 | 10.0分 | 8.0分 | 7.0分 | 5.0分 | 4.0分 | 2.0分 |
7. 政府科技奖励(该项只能就高计算一次)
等 级 | 排名第1 | 排名第2 | 排名第3 | 排名第4 | 排名第5 |
国家级一等 | 50 | 40 | 35 | 30 | 25 |
国家级二等 | 40 | 35 | 30 | 25 | 20 |
省一等、国家三等 | 35 | 30 | 25 | 20 | 15 |
省级二等 | 30 | 25 | 20 | 15 | 10 |
省三等 | 25 | 20 | 15 | 10 | 5 |
8. 参加学术会议以参会的墙报(Poster)或会议口头报告为准,参加学术报告由学院具体安排,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
数学与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表
姓 名 | 学 号 | 联系电话 | |||||||
专 业 | 导 师 | 填表日期 | |||||||
项目类别 | 评定内容 | 得分理由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A思想品德(10分) | 思想品德(4分) | ||||||||
先进荣誉(4分) | |||||||||
社会工作(2分) | |||||||||
B学习成绩(30分) | 学位课平均成绩 | ||||||||
选修课平均成绩 | |||||||||
英语六级等 | |||||||||
B学术科研(60分) | T1 | ||||||||
T2或发达国家专利 | |||||||||
T3 | |||||||||
T4或国家发明专利 | |||||||||
T5 | |||||||||
政府科技奖励 | |||||||||
科技活动获奖 | |||||||||
综合评分 | A项得分____ B项得分____ C项得分___总得分A+B+C= | ||||||||
申请者签字: 研究生会代表签字: | |||||||||
备注:
1、学术科研加分项目均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2、发表论文登记格式:作者.题名.刊名.年,卷(期):页。作者排名。检索类型。